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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东省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强企工程”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日期:2009-3-23 14:46:07 来源: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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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小企〔2009〕16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粤府〔2008〕104号,下称104号文)提出的“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强企工程’”,推进我省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并取得更好成效,按照我局2009年工作计划和《关于开展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强企工程”的通知》(粤中小企〔2008〕37号,下称37号文)的工作方案和要求,我局将召开广东省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强企工程”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省中小企业局通报“强企工程”前段工作情况及下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部署,宣讲有关政策。

    (二)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代表就如何促进本地中小企业和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对接活动进行发言交流。

    (三)咨询服务机构代表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推进“强企工程”活动进行发言交流。

    二、参会人员

    广州市等部分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代表、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示范单位代表、中小企业综合机构代表、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代表、省直有关单位、新闻媒体等。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4月10日下午14:30-17:30。

    地点:广州健力百合酒店(天河区林和西路169号,电话:020-87021888,87021108)。

    四、会议有关要求

    (一)请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当地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示范单位、重点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参会,其中珠三角地区市应有不少于5家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的代表参会,山区和东西两翼市应有不少于2家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的代表参会。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和咨询服务机构的代表请准备好开展“强企工程”活动的书面材料(2008年活动总结和2009年活动计划;实施好“强企工程”的意见建议等),参会时交会务组。

    请广州市中小企业局派人参加座谈会,邻近广州的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情况适当安排人员参会。

    (二)请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组织所属会员单位和其他有意参加“强企工程”的咨询服务机构参会。已参加“强企工程”活动的机构,请准备好开展“强企工程”活动的书面材料(2008年活动总结和2009年活动计划;实施好“强企工程”的意见建议等),参会时交会务组。

    (三)请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协助做好座谈会会务工作。

    五、会务事项

    (一)活动议程详见《广东省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强企工程”工作座谈会会议议程》(附件1)。

    (二)请各参会人员请于4月7日前将参会代表回执(附件2)填好,并传真或邮发至会务组。

    (三)代表食宿统一安排在广州健力百合酒店,费用自理。4月10日晚餐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六、联系方式

    (一)省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处

    联系人:孙海扬     电话:020-83135841

    (二)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会务组)

    联系人:罗秋梅    陈泽桂

    电  话:020-83580332    83494459

            13632476682     13825195999

    传  真:020-83494427     E-mail:h83494459@126.com

 

    附件:1.广东省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强企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座谈会会议议程

          2.参会代表回执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相关附件:  粤中小企〔2009〕16号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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