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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省担保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
日期:2009-12-1 15:02:28 来源:粤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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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信用担保协会及有关担保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管理,提升担保行业信息技术水平,我局决定加快全省担保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省担保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担保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是贯彻落实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粤府〔2008〕104号)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政府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担保行业发展情况,加强服务与管理;有利于金融机构对担保机构信用情况的了解,给予授信合作;有利于担保机构查询有关政策和中小企业征信情况,更好地拓展业务防范风险。各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担保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工作,鼓励引导本市担保机构积极参加。我局今后将在财政资金扶持、推荐合作银行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不达标的不予支持。

    二、明确我省担保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基本原则:政府主导、中介服务、企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二)主要内容:通过一两年的努力,力争建成一个具有信息交流、数据报送、数据分析、业务监管、风险控制、征信查询、融资服务等功能的开放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系统,成为连接政府主管部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相关企业之间数据业务大集成信息化系统,成为政府和金融部门加强担保行业监管的有效工具,成为政策发布和信息交流的支持平台,成为担保业各方实现业务交流和合作的重要载体,从而促进担保行业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提升担保行业的竞争力。

    (三)实施步骤。我省担保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上分三期实施。第一期,开发信息服务平台和担保机构综合业务管理软件,建立省、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担保协会与备案担保机构之间的信息报送系统,实现担保业务统计、项目审批、登记备案、信用评级、示范单位确认等工作的信息化。第二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建立省、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担保协会、全省担保机构之间的信息连接系统。第三期,建立省、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省市担保协会、全省担保机构、受保企业多方联动的信息集成、数据处理系统,实现政府主管部门、银行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与受保企业相互之间数据联接。

    三、扎实做好当前担保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几项工作

    (一)做好担保行业信息化调查摸底工作。为摸清我省担保机构信息化应用情况,了解担保机构对信息化建设的需求,我局委托省信用担保协会开展全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信息化建设的调查摸底。请你们督促本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按要求填写《广东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信息化建设调查表》(见附件),并在3月20日前统一由你们传真至省信用担保协会。

    (二)做好信息化培训工作。为提高我省担保机构对信息化建设意义的认识,了解信息化建设内容,掌握信息化系统的功能和操作程序,加快信息化建设工作进程,我局委托省信用担保协会开展担保机构信息化培训,要求各市备案的担保机构必须参加,欢迎还未备案的担保机构参加(培训通知另行印发)。

    (三)做好信息化软件的宣传推广工作。为提高我省担保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全省担保机构信息化系统的有效对接,我局委托广州比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具体承担担保机构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软件的开发工作。各市要积极配合,加大对系统软件的宣传推广力度,帮助我省担保机构提高信息化水平。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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