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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
日期:2010-3-9 9:22:31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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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市非理性繁荣,股市流动性过剩,政府应该怎么办?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揭阳市政协副主席李林楷支招,建议政府对个人从居民企业取得的税后收益给予优惠免征个人所得税,以鼓励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推动我国制造业的发展。

  “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收益可以减半征税,个人投资证券市场的收益也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凭什么对个人投资者取得的投资收益,在缴纳了25%的企业所得税之后,还要再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呢?”李林楷说。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鼓励扩大民间投资,完善和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李林楷认为,这样将能有利增加居民投资性收益,提高民间投资能力和自主创业热情,能有效引导鼓励民间投资。有关部门应加快扫除民间资本投资的制度和政策障碍,引导、鼓励民间投资为保增长,增就业,调结构做出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目前我国民间投资普遍方式是以个人投资成立居民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再对项目进行间接投资。现行的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法人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可以免税。但个人投资者从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必须再缴纳个人所得税(除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收益可以减半征税外,个人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收益必须全额征个人所得税)。这样个人投资者取得的投资收益必须由居民企业缴纳一次25%的企业所得税,再缴纳一次20%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偏重、投资收益预期偏低。

  李林楷说,由于目前国家对个人投资证券市场的收益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造成个人投资证券市场和投资实体经济的税收水平不平等。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个人投资证券市场热情,容易形成股市非理性投资行为,也影响民间资本流向实体经济。政府对个人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既有利于个人投资证券市场和实体经济的税负公平,合理分流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也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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