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国际金融海啸引发的全球经济衰退所导致企业出现的困境,市国税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采取八项有力措施,为政府分忧,为企业排难,为惠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一、做好税企沟通与业务辅导。该局从11月开始不定期召集不同层次的企业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在国税方面所遇到的困难,然后针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辅导企业用足用好税收政策,使企业及时了解涉税政策,掌握办税程序。
二、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市国税局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以最快速度为符合税收优惠的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做到不折不扣、又快又好。例如,对符合外资企业过渡性优惠政策条款的企业加快审批认定。对于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并享受现行减税和免税优惠的外商投资企业,新企业所得税法提供了以下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1、原享受低税率优惠的企业可以在新税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统一的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三、对企业申请的各种涉税事项,在特殊时期将进一步加快进度,特事特办。一是便捷高效地保证企业用票量,二是加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进度;三是简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呆账损失、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事项)手续,加快审批进度。
四、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一方面积极向省国税局争取退税指标,解决应退未退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快审核审批进度,对符合退税条件的出口企业尽快将税款退到企业手中,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五、税务稽查案件除上级交办和举报案件外,在特殊时期暂不安排一般性税务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六、对符合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困难企业,该局将按程序尽快向省局报送,给予办理缓缴税。
七、改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充分利用现有的税收征管资源,完善企业的各类涉税信息及数据的采集,搞好经济运行质量分析,并对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加工整理,为政府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八、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纳税服务。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缩短办税时间,减少纳税人往返次数及业务流转时间,推行全程办税制度,做到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