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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民企“走出去”还有资助
日期:2007/11/16 8:46:16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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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财政又出“新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 东莞市民营企业可申请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发展资金”),申报日期截至11月30日。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据悉,从2003年起,福建省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东莞市一名业内人士称,东莞民营企业获此资金扶持力度较大,不少本土企业依靠资金实现“对外崛起”,省财政每年对东莞民企比较重视。东莞市财政部门并没有透露本年度“发展资金”中东莞所占的金额,称拥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本土民营企业中,无违规行为的均可申报“发展资金”,但申报项目必须是2007年度实施完成。     

    财政部门表示,发展资金是为鼓励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国际市场。按照规定,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每年根据各市上年度民营企业的出口实绩等因素,确定各市资金分配额度。发展资金将对参加境外国际展销会的相关外向型民营企业给予定额补助,采用国际标准取得国外知识产权和相关体系认证的企业也会得到一定比例的补助。此外,建立国外营销网络、研发机构的企业会按评定得到定额补助,民营企业进出口业务培训也实行定额补助。     

    对于申报企业项目,东莞市外经贸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批,核定各项目的资助金额,再由市财政局将资助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企业。申请企业获得资助资金后,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作冲减有关费用支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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