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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西北新区5年内上划省级四税增收部分返还
日期:2013/11/13 10:58:17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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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东西北县(市)今年起“四税”增收部分自己用

  包括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新区“四税”增量专用于基建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从2013年起执行,为期5年。这是在广东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大背景下,省级财政对各市县所提供的财力保障和制度支持。

  根据《意见》,粤东西北12市的县(市)及惠州、肇庆、江门部分县(市)从今年起连续5年,上划省级“四税”收入增量部分将获返还;粤东西北新区从设立第二年起连续5年,上划省级“四税”收入增量部分专门安排用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此外对2012年以后获批的“县改区”的县,从成立第二年起,省5年内保留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待遇不变。

  保障基本基础性转移支付不低于六成

  根据《意见》,调整完善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政策以“保障基本,强化激励”为基本原则。

  强调“保基本”就是要确保市县既得利益,特别是保障欠发达地区保障基本民生项目支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需要。《意见》明确,将现行各项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基数列入基础性转移支付,确保基础性转移支付的比重不低于六成。

  基础性转移支付主要有三类: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基数,在各项一般性转移支付政策中,已列入基数安排的资金,从2013年起继续安排;二是有专项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专门用于公共安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等;三是包括有指定范围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如对中央苏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补助等其他补助。

  强化激励新区连续5年获基建专项资金

  在确保基本公平的基础上,《意见》特别强化激励作用,将现行激励型财政机制、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政策的每年新增资金全部用于激励性转移支付,以增强激励效应。这也是《意见》的最大亮点所在。

  为鼓励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增收,以2012年为基期年,从2013年起连续5年,粤东西北地区12市的县(市),以及惠州市的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肇庆市的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江门市的恩平市,上划省级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这“四税”收入增量部分返还当地。

  为支持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对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粤东西北地区新区,从新区设立的第二年起连续5年,将新区范围内产生的上划省级“四税”收入增量部分,专门安排用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

  协调发展根据综合增长率进行奖惩

  《意见》还以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为杠杆,奖惩结合,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将设立协调发展奖,对纳入范围(范围同上)的县(市)实施与综合增长率挂钩的奖励。综合增长率由地方生产总值(包括总量及人均水平)、上划省“四税”收入、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和生态保护指标等4项指标的增长率计算确定。

  对综合增长率高于8%的扶贫开发重点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和少数民族地区县,以及综合增长率高于12%的其他县(市),综合增长率每超出1个百分点,可获得500万元奖励,并运用调整系数适当调整奖励额,当年新增奖励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

  而对综合增长率低于0的县(市),综合增长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一次性扣减转移支付200万元。

  分析 增量部分归自己发展动力会更强

  就在《意见》出台前不久,省财政厅还出台了《关于压减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意见》。在不到一个月的短短时间内连续出台了两个有关优化省级财政支出结构的文件,意在促进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

  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

  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表示,加快粤东西北地区发展,是关系广东发展全局的战略。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就是为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和制度支持。

  7月2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进一步促进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工作会议后,省财政就明确了未来五年内将通过整合资金存量、新增财政预算、增加融资渠道等手段,统筹安排资金6720亿元(其中基数安排4659亿元,增量投入2061亿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

  除了加大财政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汲水效应”也很重要。因此从今年起连续5年,粤东西北各县(市)上划省级“四税”收入增量部分返还当地。有财政专家分析,各地发展了,财政增收了,增量部分全部是自己的,粤东西北各县(市)发展的动力也就更强了。

  大大减小“县改区”阻力

  粤东西北振兴发展三大抓手中,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配套措施已经明确如省财政安排1870亿元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排430亿元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安排148亿元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等。本次《意见》又对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也提出了相应的优惠政策。

  除了对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新区,5年内区内产生的上划“四税”增量部分专门用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意见》还提出对新批准“县改区”的县,从成立第二年起,省5年内保留对县的转移支付待遇不变。

  上述财政专家分析,通常在“县改区”后,当地的财权会被削弱,因此往往会遇到一些阻力。而粤东西北由于部分中心城区太小太弱,有的地级市甚至只有一个市辖区,确实有“县改区”的需要。所以《意见》5年内保留了对新批准“县改区”县的转移支付待遇不变,可以大大减小“县改区”的阻力。

  据了解,2012年以来,我省陆续有清远的清新县、揭阳的揭东县、潮州的潮安县和梅州的梅县先后撤县设区,未来也有可能还有新的“县改区”,也就是说上述各县的财权、财力将获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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