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第二期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省长黄华华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陈宜瑜院士分别代表双方在新一期联合基金协议上签字。签字仪式由副省长宋海主持。
2006年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签订了为期5年的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协议,首创地方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设立基金的模式。鉴于第一期合作期间,联合基金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合作双方经协商决定开展第二个为期5年的合作。
根据协议规定,签约双方自2011年至2015年共安排2.5亿元(每年5000万元)投入到第二期的联合基金,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安排7500万元,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安排1.75亿元。联合基金针对福建省及周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共性需要,重点选择以农业、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工程以及电子信息等为主的相关领域,在全国范围内吸引和集聚广大科学家,开展重大基础研究和原始性创新,共同提升我国和福建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黄华华表示,福建省将认真落实联合基金协议,千方百计为全国各类科技创新资源、企业家推动广东自主创新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