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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盘活用地确保“双转移”
日期:2008/6/18 17:42:19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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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双转移”工作顺利开展,广东省国土资源部门决定,将加大用地扶持力度,大力支持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对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予以适度倾斜,保证其建设用地需要。 

    政策倾斜产业转移园 

    据悉,目前广东对已批准的92个开发区和24个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摸查评估:对规模大、成效好的产业转移园区的用地指标给予支持,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用地计划由省专项安排;合理和节约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允许产业转出、转入地按照依法、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对口调剂使用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允许珠三角地区委托山区对口开发补充耕地;鼓励采取土地置换、土地使用权调整、改变土地用途等方式盘活用地;实行产业转移园区单位面积投资强度最低标准,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目前广东正探索开辟耕地开发补充新途径,为“双转移”用地提供用地空间。进一步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后备资源,减轻建设占用耕地压力,包括积极科学开展围海造地工程,科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引入社会资金和引进市场机制进行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开发整理。制订鼓励耕地开发的优惠政策,建立耕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合理提高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成本等。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制 

    省国土资源厅表示,在“双转移”过程中,广东将进一步促进集约用地,建立完善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前提,以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以评价、监管、考核为保障,以市场配置为基础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有效促进城乡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为促进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全省将实行地区间差别供地政策,制订用地效率评价体系和不同地区不同项目供地指南,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发展地区需求,优先保障产业升级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同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完善和严格执行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体系,探索研究开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建立有效的批后用地监管制度,改革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收益分配办法,研究出台宅基地管理有关政策。 

    与此同时,广东省将健全利益调节机制,加大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力度。主要是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的取得和保有成本,全面推行经营性基础设施及经营性各类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改革现行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的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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