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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家暴:NGO墙里门外的尴尬
日期:2012/5/29 9:45:29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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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童童被家人领走前,工作人员安抚她。

  童童用热心街坊送的画笔,在白纸上画画。

  童童在番禺救助站玩玩具。

  介入救助广州碧桂园7岁女孩童童,反引来官司缠身,广东省第一家民间儿童关爱组织———广碧关爱儿童中心近一年来的遭遇,情节比电视剧更跌宕起伏。

  去年7月初,广州碧桂园小区发现7岁女孩童童因饥饿从二楼阳台爬落觅食,后被社区居委会、广碧关爱儿童中心等组织救助。经媒体报道后,童童疑似长期遭到生父继母虐待,被关阳台,体重仅相当于3岁孩童等情况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不久,童童被生母接回香港居住,生母还向香港法院起诉,夺回抚养权。事后,身为广东某爆破公司副经理的童童生父遭到单位降职降薪。

  2011年11月,一直不愿意直接面对媒体及公众的童童生父邢先生、继母蔡女士,突然向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状告广碧关爱儿童中心、广州三家媒体及一名最早发帖曝光此事的网友,侵犯其名誉权。2012年5月17日,五起案件一审宣判,童童生父继母均败诉,且判后一度情绪失控,声称要继续上诉。

  被摆上被告席,是广碧关爱儿童中心副理事长M ayFlow er始料未及的。按理事们最初的想法,站在这个位置上的应该是涉嫌虐儿的家长。然而,庭审中,他们也看到了一些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状况:比如,童童生父、继母被“人肉”,遭辱骂和骚扰,不得不搬家……

  M ayFlow er百感交集。官司胜诉并不能化解NG O内心的纠结与尴尬。家长何以产生如此强烈的对抗情绪?这背后有着深刻的“视子女为私产”的文化传统因素,以及法律与配套措施不完善对家暴所造成的“纵容”后果。施虐的家长又变成受害方,法律也不能给予其应有的保障。制度缺失的大环境下,N G O的行动充满风险,后果变得不可控。

  就此而言,这场官司的意义,更多的是启发人们去思考,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体系,去保障家暴之下的弱势群体,预防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也让NG O的行动更加有章可循。

  儿童救助案始末

  过长的刘海、蜡黄的脸色,过于瘦弱的躯体,不合季节的黄色长袖衫,2011年7月6日晚上11时许,广州碧桂园小区会所附近的一间便利店外,还有3个月才8岁的童童(此前媒体报道曾化名小羽、彤彤等),被发现从店里偷了一包饼干吃。

  恰好经过的戴先生发现,因为童童“看起来像被拐儿童”,遂报了警。警察接报后赶来,见到童童“衣服很脏,头发很凌乱,上身穿着黄色上衣、下身穿校服裤,裤子里还装着一个铁饭碗,手上有划伤,很久没有洗澡的样子”。

  童童对警察表示,自己住在广碧华苑,“平时住在厨房的阳台,因为饿极了,从楼上爬了下来”。一名路过的业主认出,童童原是其女儿的同学。警察将童童送到了附近的洗浴中心洗澡清洁。

  当晚12时许,民警带着童童来到她自述在广碧华苑的家楼下。因不肯上楼,童童留在车里,民警上了二楼的家中,向其生父继母说明情况,表示可到派出所办理认领手续。然而,童童的生父继母称孩子顽皮难教,“小孩的母亲表示不要小孩了”。当晚,派出所将童童送到医院检查,通知了所在街道综治部门及救助站。

  这是一个特殊的家庭。童童的生父邢先生是广东某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的副经理。童童出生于2003年10月,2009年邢先生与其生母林女士离婚,大女儿童童判由邢先生抚养,小女儿则跟随母亲林女士在香港生活。

  2009年6月,邢先生与童童继母蔡女士登记结婚,蔡女士带着比童童年长两岁的女儿,一起进入了这个新家庭。在蔡女士的描述中,童童很聪明,但因从小缺乏母爱,爷爷奶奶长期宠溺,“心理上有缺陷,对很多事物的看法存在扭曲”。蔡女士称,考虑到再婚家庭及继母的特殊身份,对童童的管教一直都是“不断给她爱”、“大多数时候都讲道理”、“教育和其他家庭没什么两样”。

  然而,2011年5月中旬起,一直到事发当晚,童童已有1个月20多天没到学校上课。童童的班主任刘老师证实,童童转入这所学校不到一学期,成绩比较优秀,“比较内向,不爱说话,中午在校吃饭,饭量较一般小孩多,其他孩子吃一碗,她都吃一碗半”,但因继母蔡女士曾来电提醒,说怕童童胀到,不敢给她吃太多。

  班主任刘老师说,童童自5月请假后一直未上学。6月期末考试前,班主任曾问蔡女士童童是否还在该校读书,得到的回复是“还不确定”。对童童“辍学”近两个月,蔡女士对记者解释,因童童从小体弱,连续感冒,又患有过敏性支气管炎等,需要“休息、调理”。

  “例如六一儿童节,她正在感冒,为了吃零食,绝食一天,没办法,给她吃,吃完马上发烧”,蔡女士称,童童偏爱零食,挑食、不吃饭,常常会“抵抗到底”。

  童童出走的当晚,蔡女士称8点半,因身体不适出去理疗。出门前,童童为了吃零食“还在闹,我就吩咐她外婆把饭放着”,夫妻两人一起外出。直到晚上11点30分,夫妻俩回家,蔡母、大女儿都已睡觉,才发现童童不见了。

  媒体、N G O的介入

  在面对居委、媒体采访时,童童多次提到,继母每天只给一两餐饭,晚上睡在小阳台地板上。当晚是因为肚子太饿想找东西吃才从二楼小阳台爬落到地下。住在楼上的邻居证实,经常见到童童在楼栋外,没钥匙进不了家门,为此特意给关爱中心发过邮件,希望关注。

  “阳台约1平方米左右,堆满杂物,可容身的地方大概0.3平方米,一打开阳台的门就闻到一股臭味,那是生活在那里,不冲凉、大小便等混合一起的味道”,事后在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中,描述了当晚到童童家中,民警查看童童说住在厨房阳台的情形。

  童童提到过6个心愿,除了想见幼儿园、小学的老师,想要粉红色的裙子,想上学,却没提到想回家。

  其后,洛浦街妇工委、广碧居委会及广碧警务室多次试图与其生父邢先生联系无果。8日凌晨,曾先生在博客发帖《令人发指:家住豪华社区,女孩饿成皮包骨,被迫跳楼觅食》曝光此事,经广州妈妈网及小区论坛转发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开始引发媒体广泛关注。

  7月11日,番禺救助站再次将童童送到另一医院体检,诊断为严重营养不良。同时,测量得童童的体重仅为29斤,相当于一般3岁女童的重量。

  媒体报道中,童童被称之为“饥饿女孩”。

  然而,在童童生父继母描述的版本中,当晚两人回到家中发现童童不见,还“来不及报警和寻找”,警察就上门了。凌晨3时许,还多次拨打派出所电话,得到答复都称童童第二天就会送回家,两人一直在保安亭等到凌晨4点。

  童童在救助站住了2天,生父继母始终没有出现,“我们一直认为警察要送回来”。

  从7月9日起,广州媒体开始连续数天跟进“饥饿女孩”的事态进展,作出了《冷睡阳台食不果腹港童爬墙夜逃偷食》、《可怜孩子,被关阳台拍蚊自娱》等报道。

  生父继母状告N G O及媒体

  7月11日,在各方努力下,童童的生母林女士从香港赶来,将童童暂时接往香港居住。其后,在香港法院起诉要求夺回抚养权。广碧关爱儿童中心介绍,童童到港生活后,一直与生母保持联系,2011年7月23日,两名理事曾专门探访。

  目前,童童在港已恢复上学,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成绩在七八十分左右,而操行评级得了优秀的“A”。从7月中到香港仅四个多月的时间,童童体重达到45磅(约40斤),比此前胖了11斤。

  因此事经媒体报道,童童的生父邢先生在单位中受到了处分,一家人搬离了广碧小区,“经过曝光、被人肉,完全不能住了”。

  事后,童童的生父继母提起起诉,认为事件全是广碧关爱儿童中心“一手策划”、“捏造事实、栽赃陷害”、“极尽抹黑”。媒体报道中,曝光生父真实姓名、单位、住址等信息,及“长期被继母关在阳台”、“不堪饥饿沿着墙体逃到地面”“疑长期遭到父亲及继母虐待”、甚至邻居经常听到继母对童童发脾气等内容失实,“无中生有”、“以讹传讹”,极大损害两原告名誉,“我没有这个女儿,气死我了”,称没有通话记录和录音,是“夸大事实的杜撰”。

  关爱儿童中心答复,作为一间关爱儿童的民间机构,旨在为受虐儿童提供救助,与两原告素不相识,更没有私仇,根本没有必要去诬蔑。

  今年5月17日,番禺区法院一审宣判,认为派出所、民警、居委会、街道及证人等描述一致,客观报道了事件的经过。“两原告在共同生活期间缺少对童童的关心、照顾,疑似存在虐待行为,这些内容经查证是基本属实的。”

  法院认为,就算童童因病辍学近两个月,也只是在社区门诊看过两次,被发现时,不仅瘦弱,而且衣服很脏,头发凌乱,被误以为是拐卖儿童,都充分说明缺乏关爱和应有照顾。童童不见后,生父继母两人态度“冷漠、放任”,且始终没有到任何部门办理认领手续。

  广碧关爱儿童中心作为民间公益机构,宣传弘扬社会主义尊老爱幼传统美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并没有侵害两原告的名誉权。最终判决其五宗起诉均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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