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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文集出版:改革有章可循 底线就是宪法
日期:2012/7/9 21:23:01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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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7日,全国“两会”,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来到广东代表团听取意见建议,肖扬是广东河源人,听到家乡人说的蹩脚普通话,肖扬开心地大笑起来。王辉 摄

  《肖扬法治文集》 法律出版社供图

  编者按:根据党对推动司法改革的要求,1999年、2004年、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发布实施了“一五改革纲要”、“二五改革纲要”、“三五改革纲要”。肖扬1998年至2008年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达十年之久,此前他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司法部部长。最近,他的文集将出版,文稿均曾公开发表过,是“最没有争议,最有把握,被认可了的思想”。

  ◤“一个案子都必须慎之又慎,何况一项可能涉及千万人的改革?坦率地讲,做每一件事,都应当想到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把它都估计到了,才去做。只要下决心,哪怕艰难险阻,冒着风险也应当想方设法去排除。”

  南方周末记者 赵凌 发自北京

  继2009年出版反贪报告三年之后,退休四年的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再次以出书的方式重回公众视野。

  将于下周面世的《肖扬法治文集》收录了肖在任最高法院院长、司法部部长、最高检副检察长和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在党报党刊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全书40万字,跨度26年。这些文稿均出自肖扬本人之手,而非秘书代笔,这也正是他被人赞赏的个人风格的一部分。

  据了解,这本文集从整理、编辑到最后定稿历时一年半。由于文章时空跨度较大,法律出版社特别邀请肖扬在各章增加“卷首语”,部分重点文章增加“补记”。出版社认为,这两块内容也是肖扬在整理出版这些历史文章时,对一些重要问题重新思考的心得,也因此为这本旧作赋予了一些新意,成为看点。

  旧作的历史价值

  为什么仅仅选择公开发表过的文稿出版?

  肖扬身边的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原因之一是这一部分“最没有争议,最有把握,是被认可了的思想”。

  这本书实际上是对肖扬自1983年正式进入政法界直至其离任,26年个人法学思想的一次完整总结和公开展示。

  跟随肖扬多年的现任秘书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本文集可以说全面清晰地展现了肖扬的法治观,这个法治观一言以蔽之就是,落实宪法原则,依法独立审判,使司法真正能够确保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肖扬在最高人民法院期间历任的五位秘书均参与了文集的整理编辑工作,其中包括现任重庆高院院长钱锋。

  尽管以一种并不讨巧、易被人忽视的“官样”文章出现,该书编辑聂颖认为,书中内容从侧面客观反映了肖扬所亲历的重大司法事件的历史原貌,对研究中国司法改革史和改革者思想有很大的文献价值。

  收录其中的72篇文章,所代表的时代背景、政治环境和司法境遇有所不同,但“改革”二字是贯穿文集始终的核心词汇,肖扬在一些重大司法改革前夕发表的文章,也因此立此存照,成为“历史的先声”。

  1989年身为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的肖扬在学术期刊《现代法学》上先声夺人,提出设立反贪局的设想,他认为建立反贪局是合理调配反贪力量,提高反贪效率的迫切需要。

  他在文章中说,党的纪检、监察部门抽出很大力量来做反贪的事情,造成政出多头,力量分散,工作重复,而纪检、监察在法律上没有侦查权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结果往往造成打草惊蛇,让嫌疑人闻风而逃,或者是订立攻守同盟,增加办案难度。“纪检、监察分别隶属于党委和行政机构,要它们自己监督自己,查处本系统的经济违法行为,事实上困难重重,甚至不可能。”1989年8月,中国第一个反贪局在广东省检察院成立。

  文集收录1998年到2008年期间发表的文章所占比例最重,这正是肖扬在最高法院作为改革院长被关注的十年。十年任期他实现了被社会普遍认可的三项改革:审判公开,公民自由旁听庭审;建立法官职业准入制度,通过统一司法考试成为法官必需资质;收回死刑复核权。

  文集还披露了收回死刑复核权的决策过程。1999年肖扬应邀在中央党校作讲座时就提出死刑核准制度的改革,经过缜密论证,2003年最高院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建议收回死刑复核权,意见被采纳。两年后最高院正式向中央提交报告。

  胡锦涛在2005年5月的政治局常委会上说,“我们要依法治国,并不是杀人越多越好。要注意提高死刑一审、二审质量,不仅是核准死刑,整个死刑案件质量都要提高。”2006年,在修改了人民法院组织法后,死刑复核权终于在次年被最高法院正式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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