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是广东省一项新举措,500强项目包括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先进制造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优势传统产业项目和现代农业项目,估算总投资将超万亿元,是广东省培育现代产业的重点领域。
不过,到底省级财政将安排多少资金支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曾志权表示目前还没有细则。
“这参考了韩国发展模式,用大企业带动产业链条中的中小企业发展。”中山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岭南学院教授王珺说道。
在支持“双转移”方面,《意见》提出,省财政安排产业转移奖励资金25亿元,进一步推进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曾志权表示,这25亿元就包含在400亿元的“双转移”资金之中,其不属于竞争性分配资金,属于奖励资金,将进一步推动产业转移园的建设。
根据安排,广东省财政在2008~2012年集中投入400亿元,促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推动产业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
“其实《意见》已经考虑得十分细致,只要贯彻落实即可。”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新家指出,有关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广东省之前已经作了明确,而此次《意见》提出的各项支持政策是一种落实。
增百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
《意见》提出,深化财政和投融资体制等改革,包括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扩大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制度改革。
“我们将研究细化《意见》提出的工作”,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曾志权向记者透露,在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上,省财厅将研究制定细则跟进。而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制度改革将会进一步改革,在“十二五”每年新增安排的20亿元、合共100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资金中,部分也将进行竞争性分配。
中山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岭南学院教授王珺指出,扩大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制度改革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竞争性分配使资金能向有效率的地方倾斜,这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好处”。
节能节水所得可享税收优惠
广东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已经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意见》,对现行的税收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并编写详细的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税指引。
省地税明确,《意见》提到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具体是指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项目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