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消息,多米音乐因涉嫌音乐版权侵权而被版权方美妙音乐公司起诉。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2012年11月13日的判决,确认多米音乐侵权事实、赔偿美妙音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4余万元。
据了解,多米音乐被诉侵权案涉及美妙音乐公司的十余张专辑约130首歌曲,而据唱工委提供的数据,95%以上的音乐客户端中的歌曲版权存在不符合版权要求的情况。
根据唱工委发布的数据显示,在手机应用软件分类中,音乐类应用软件排名第四,渗透率达到45%以上。目前手机音乐用户规模已达到1.63亿人,其中智能手机音乐用户规模约0.87亿人。但面对用户迅速增长的繁荣景象,移动互联网市场的版权收入却相去甚远。
今年以来,频频传出网络音乐收费的消息,不过,《著作权法》的修订工作尚未有确切消息,网络音乐收费仍无时间点。
此外,移动互联网音乐产品形态与盈利模式以及技术手段等具有其自身特点,成为维权取证的难点之一。从大环境来说,对于移动互联网这个新兴市场,版权方尚未产生足够的关注,数字音乐谈整体收费,依然路漫漫。
更新:
晚间,多米网做出了回应,称公司一直尊重版权,每年花费重金在购买版权上,“多米尊重每一个合作伙伴。我们也积极与各家唱片公司取得合作。案件还未最终结案,多米不排除在适当时机,公布该案件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