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目前已经发展成为自主创新和社会投资的主体、外贸增长的生力军、扩大社会就业的主渠道、推动社会和谐的稳定器。珠江三角洲是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较早、产业集群较发达的地区,单单广州、深圳两市的民营企业就占全省总数的大半。在珠江东西两岸的家电、建材、家具、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集群中,民营企业更是星罗棋布,涌现出美的、华为、TCL、格兰仕等行业领军企业。
改革开放成就了我省民营经济辉煌的发展业绩,但也存在创新能力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比较低、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等问题。《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着眼于推动珠三角地区发展一体化,提升和改善区域产业层次和结构,着力于推动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围绕《纲要》将要出台的各种政策措施、上马的大型建设项目、开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必定为我省民营经济科学发展、实现二次创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
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营经济产业结构的重要机遇
《纲要》提出要紧紧抓住当前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加快交通、水利、能源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可以预期,珠三角城际高速铁路、港珠澳大桥、3G通讯网络、农村综合水利工程等多项大型基建项目以及其他综合配套项目的建设速度将会加快。除了政府包括地方政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外,也需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到大型项目的设计、建设、营运。这既是落实民营经济平等市场地位,放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和行业限制的要求,也是筹措众多建设项目庞大资金来源的必要手段。
从民营经济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发展的情况看,目前能够真正进入的民营企业还少之又少。一些垄断行业隐性门槛高,存在“玻璃门”现象。引导我省民营经济参与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有利于充实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更有利于改革垄断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提高公用事业经营效率。另外,大型基建项目建设,必定对相关行业民营企业构成实质性利好,如输变电、水泥、钢材、通讯设备等行业民营企业的产品需求会增加。这将有利于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到资本结构较高、知识技术要求更高的行业,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的产业结构。
对外开放先行先试权———民营企业加强与港澳合作的重要机遇
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赋予了珠三角地区对外开放多项优先权利,要求广东在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对接、加强产业合作、共建优质生活圈等多方面加强与港澳的联系与合作,尤其是深化落实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改革开放30年,我省民营经济由于参与粤港澳“前店后厂”的合作形式而获得腾飞。不少民营企业从到粤投资的港澳企业中学习到管理、生产的知识。我们有理由相信,加快从业资格互认工作,深化CEPA,有助于加快两地服务业的交流,推动我省民营服务业的水平提高。《纲要》还要求推进关键领域创新的粤港澳合作,这有利于加快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提高我省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实现区域一体化———民营经济资源要素重组整合的重要机遇
由于地方利益的影响,日前珠三角地区资源内耗、市场分割的现象仍然存在。在民营经济层面,表现为高度一致的产业结构、过剩的生产能力。《纲要》明确珠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为加快珠三角地区民营经济的要素重组整合提供了机遇。
区域一体化,其中重要的内容是经济一体化。《纲要》中提及的一体化措施包括减少高速公路收费站,撤除普通公路收费站,推进联网公路收费系统等,这些都有利于降低民营企业交通运输费用,减少物流成本,从而扩大民营企业可延伸的市场范围,有利于其实现规模经济。
另外,区域一体化有利于增强各地区之间的竞争,促进效率提高和技术创新。《纲要》中“健全以常住人口为目标人群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网,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全民医保”等措施,将构成珠三角区域统一公共服务体系,有利于人员流动,从而带动资本、人力、技术等要素在区域内加速流动。珠江东西两岸的民营经济在家电、信息、建材、家具等领域都有着相似的产业结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势必促进各地的民营企业加强合作,加快产业整合和重组步伐,为优势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做强做大,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竞争力提供了有利条件。
率先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商会组织大发展的重要机遇
商会组织是民营企业合作的载体,提升民营企业的合作水平,要以商会组织的充分发育为前提。《纲要》明确珠三角地区根据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主要精神概括为“凡是能够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事,坚决放给市场;凡是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一律交还企业;凡是能够由社会组织解决的事,积极移交社会组织管理;凡是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责,要切实履行好”。这无疑给予包括行业商会、协会、地区综合性商会在内的商会组织描绘了美好的发展前景。
《纲要》明确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办法的简化,珠海确定为社会管理综合改革试点。这将便利民营企业自发组建商会组织,解决商会组织的“准生证”问题。在完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上,《纲要》明确提出政府要委托社会组织提供和政府购买等,形成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为商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了依据。政府应扶持培育引导商会组织建立行业标准体系,将行业统计分析、行业政策调研等转移给商会组织,引导支持商会组织规划和建设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和资源共享平台等。商会组织功能的完善和拓展,将进一步凝聚珠三角地区民营企业的力量,为民营经济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强力后盾。
(作者李阳春 系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