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扶区内企业积极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惠阳区结合实际,于日前出台了 《惠州市惠阳区帮扶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
《办法》提出,争取在2009年6月底前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积极配合创业板的推出,制订实施区级配套激励措施,帮助企业上市融资;实施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产品推介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举办一次大型融资产品推介活动,同时支持各商业银行举办专业小型融资产品推介活动。
据了解,今年9月26日,惠阳区举办了首期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产品推介会,推介会现场有18家中小企业与银行签订了项目融资协议,签约金额达1.68亿元,取得较好的效果。
除推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外,《办法》的具体内容还包括为企业减免部分规费、协助企业解决有关政策方面的问题以及鼓励企业开展内销业务等7项内容。
■《办法》摘录
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免则免
时间:从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办法》规定,对受金融危机影响、正常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区税务部门审核,并报市地税局审批,给予缓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已征的不退),缓交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同时,认真做好企业出口退税工作,力争“应退尽退”。
《办法》规定,从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最大努力减轻企业负担。各种有偿服务性收费,原则上依据相关政策按最低标准执行。其中,免收项目包括:劳动合同鉴证费和劳动合同文本费;城乡规划档案查询、信息咨询和证件复印费;免收企业挂靠费和有偿服务收费;作业车间监测卫生评价费和资料费、食堂卫生工程设计费和工商信息咨询费。减免项目包括:工厂作业车间监测费10%;室内环境检测费、建筑门窗检测费下调10%;堤围防护费减半收取;区国土资源分局收取的除工本费外,其余有偿服务性收费均减免10%。
非国有企业自主申报失业保险
不再实行5项险种捆绑申报
《办法》规定,将淡水河流域的相关企业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验收时间延缓至2009年12月31日。该项内容将报请市环保局同意后实施。
《办法》规定,降低工业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工资成本,把生育保险费率从0.8%下调到0.5%;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两个百分点;不再实行5项险种捆绑申报,允许非国有企业自主申报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对未领取预售许可证和未预售的楼盘,给予办理房地产权证到开发商名下,以便开发商融资贷款。协调海关部门和人民银行惠阳支行解决企业可在多家银行缴交保证金问题。
鼓励企业建立内销服务网络
区财政出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办法》指出,鼓励、支持、引导外 商投资和加工贸易企业通过一般贸易生产和自主经营,建立内销服务网络体系,扩大产品内销比例,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经确认企业扩大内销对地方财政作出贡献的,由区财政安排适当资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避免随意过滥进入企业检查
确需突击检查须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
《办法》指出,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的保障,积极为企业解决正常生产及员工生活遇到的实际问题,尤其是区供电、供水部门要重点保障工业企业生产生活需要。
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对企业的检查行为,区直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必须避免随意过滥进入企业检查,由于工作原因确需突击检查的,必须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并事前通报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减轻企业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