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召开出口工业产品分类管理宣贯会,70余家企业代表参会。该局相关负责人现场解读新出台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解答企业代表疑问。据悉,该局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分类监管模式。
据介绍,新《办法》改变原来分类管理单纯以企业类别为分类因素的做法,对企业和产品两种管理对象建立起二维监管模式。即对企业实施分类,由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质量信用和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定,根据综合评定结果将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为四种类别,综合评定结果优秀的为一类企业、良好的为二类企业、一般的为三类企业、差的为四类企业。对产品实施风险分级,即根据产品特性、质量数据、敏感因子将产品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和一般风险三个等级。对企业实施五种检验监管方式,即特别监管、严密监管、一般监管、验证监管、信用监管方式。新《办法》从过去以产品监管为主转变为以企业监管为主;从过去关注某一样品、报检批转变为关注企业整体。
据了解,新《办法》强调对企业主动分类,实施动态调整机制。注重引导企业诚信自律,树立生产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企业分类管理期限一般为三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一类企业出口工业产品时,除高风险产品外可采取信用监管。检验检疫部门不会刻意控制一类企业数量,希望通过新《办法》的实施引导更多的企业诚信经营。
据了解,新《办法》于今年6月14日公布。针对河源检验检疫工作具体情况,河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定了实施方案,将于10月20日前完成分类管理计划以及企业信用评估,11月30日前完成企业的现场考核。12月10日前完成企业分类的综合评定并告知企业,12月20日前完成监管计划制定,12月30日前完成分类管理档案的基本资料,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分类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