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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清远市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170项
日期:2013/9/5 12:00:32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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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日(29日)获悉,《清远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意见(试行)》发布,根据该文件,2013年市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共170项。

      据了解,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根据文件,购买主体应根据当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结合同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及部门预算安排、本单位工作实际等因素,编制年度购买服务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主动向社会公开所需购买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购买预算、评价方法和服务要求等内容,按规定开展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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