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珠三角”接受珠三角辐射或与珠三角具有“紧密合作”关系,不是基于计划经济体制和以行政区划为边界的,而是基于市场化的发展水平和经济区域的发育程度,基于经济中心对经济腹地的辐射带动能力和经济网络的健全程度的。因此,《纲要》中的“环珠江三角洲”是一个基于“市场”和“区域”的经济范畴。有关部门在编制贯彻落实《纲要》的专项规划时,不应再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行政区划的“红线图”编制规划的传统做法,人为地割裂珠三角与“环珠”、“泛珠”之间的资源要素和产业间的内在联系
“带动环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快发展,形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地区优势充分发挥的协调发展新格局”,这是《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对依托珠江三角洲地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出的战略目标。
“环珠三角”是基于“市场”和“区域”的经济范畴
经济区域是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市场化程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特定地域范围内资源要素和产品、产业相对密集分布和联系的空间性经济活动的总体。在区域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中,随着市场化水平的提高,资源要素和产业的集聚与扩散,同时存在经济中心、经济腹地和经济网络三个要素,才能构成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经济区域。从地理学上看,经济腹地是指相对于更大的地域整体以内的纵深地区;从经济学上看,是指经济区域内依附于经济中心并与其形成紧密联系的地域。经济中心的经济实力是决定其经济腹地宽窄的主要因素。
就《纲要》的文本理解,“环珠三角”属于被辐射和带动的“泛珠三角区域”中最贴近珠三角的周边地带,是否接受珠三角辐射或与珠三角具有“紧密合作”的关系,是这一地带能否被纳入规划范围的依据。显然,这种“辐射”和“紧密合作”不是基于计划经济体制和以行政区划为边界的,而是基于市场化的发展水平和经济区域的发育程度,基于经济中心对经济腹地的辐射带动能力和经济网络的健全程度的。因此,《纲要》中的“环珠江三角洲”是一个基于“市场”和“区域”的经济范畴。事实上,位于粤东、粤西、粤北以至周边省区的许多拟议中的重点基地和重点项目(如湛江钢铁项目、乐昌峡水利枢纽、深港边界区和沿海铁路等),都不在珠三角九市的行政边界内,但都列入《纲要》的规划范围。我们之所以强调这一点,就是希望有关部门在编制贯彻落实《纲要》的专项规划时,不应再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行政区划的“红线图”编制规划的传统做法,人为地割裂珠三角与“环珠”、“泛珠”之间的资源要素和产业间的内在联系。
加快环珠三角发展和提升珠三角具有直接同一的关系
在市场化的条件下,产业的集聚与扩散是区域经济圈层变动的依据,因为产业集聚与扩散的现实基础在于通过对有限资源的动态配置,尽可能多地节约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谋求规模收益。因此,经济区域的核心区通常都会从工业化初、中期阶段的要素、产业集聚,走向工业化成熟阶段的要素、产业扩散;而“多核心区”的出现,又会导致区域经济走向一体化。
《纲要》清楚地指明了制约珠三角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产业层次总体偏低、土地开发强度过高、资源环境约束凸显、城乡和区域发展仍不平衡、空间利用效率不高等。从区域经济学原理看,这些问题都是区域核心区进入工业化成熟期后,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作用于珠三角发展模式各个方面的必然后果。而这些问题之间又是互为因果、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因此,既然珠三角已经无法在其空间范围内,完全解决阻碍自身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就必须通过加快“环珠三角”以至“泛珠三角”的发展,来解决制约珠三角产业价值链延伸、强化和集聚的空间狭窄问题。另一方面,环珠三角地区也存在着大多数地区工业化进程刚刚起步、产业基础薄弱、市场化程度偏低、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滞后、城镇化水平低、地方财政普遍困难等问题,自我发展能力较差,亟需珠三角的产业带动、基础设施带动、城镇化带动和财政带动。这一带动过程,也就是珠三角地区要素和产业转移扩散、经济网络延伸和强化、对东西北地区帮扶机制重塑的过程。从这个角度看,“提升珠三角”和“带动东西北”具有内在的同一性,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而“市场”和“区域”是这两个方面互为因果、互相转化的桥梁。
梯度推移是加快环珠三角发展的必然选择
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程度和人文因素,是影响区域圈层变动的三个基本因素,而这三个因素的聚合程度高低,决定着该地域的经济梯度高低。因此,经济梯度是一个动态的范畴。经济梯度高并不是指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最高,而是指未来发展潜力大、发展远景好的地域。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程度和人文因素三个因素都比较齐备的地域,通常也是市场机制比较容易发挥作用的地域。在经济梯度较高的地域集中地配置资源,有利于迅速形成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合力。
构成“环珠三角”的“粤东、粤西、粤北及周边省、区的相邻地区”内部,各地带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程度和人文因素的聚合程度是各不相同的。基于“市场”和“区域”的视角,通常只有在沿海地域,才可能同时集聚影响区域发展和产业选择的三个因素,鉴于珠三角地区的核心地带已进入工业化成熟期,发展潜力开始递减,广东省内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域应是宜于发展重化产业的粤东、粤西濒海地带和珠三角产业转移成本最低的环珠边缘“扇形地带”(具体包括汕尾市西部、河源市南部、清远市南部、肇庆市东部、云浮市东南部和阳江市东部等山区和沿海地带)。处于环珠三角“第二梯度”的是广东省“东西北地区”的其他地域,“第三梯度”是与珠三角和广东紧密合作而有地域相联的闽南、闽西南、赣南、湘南、桂东、桂东南和海南等。在环珠三角内部按照梯度推移原则配置资源,有利于形成珠三角和东西北地区以及环珠三角内部各展优势的产业布局。这就要求政府规范自身的行为,确立坚持市场主导、以非均衡发展来解决区域间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思路,从而细致而缜密地谋划同步提升珠三角、带动环珠三角发展的各项对策与工作部署的时序。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副校长、巡视员、教授)